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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安置!廊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涉及多个村!

2023-06-16 14:14:38 来源:廊坊日报全媒体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河北廊坊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孟各庄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廊坊市2023年度第29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侧,富远道东侧,龙盘路南侧,富余道西侧,宏泰道北侧的土地。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0390公顷,其中农用地1.0212公顷(其中耕地0.3958公顷、林地0.4418公顷、其它农用地0.1836公顷),未利用地0.0178公顷。地上附着物0个,青苗0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本次征收土地位于安次区区片1,区片价标准为148.5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以清点确认为准,按照相关补偿方式与标准确定补偿费用(无标准的通过评估)。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的紧急通知》(冀人社传〔2009〕2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37.9121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河北廊坊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孟各庄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安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7月1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安次区人民政府官网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许海峰        联系电话:0316-2691167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河北廊坊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孟各庄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廊坊市2023年度第29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侧,富远道东侧,龙盘路南侧,富余道西侧,宏泰道北侧的土地。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043公顷,全部为农用地(林地0.0043公顷)。地上附着物0个,青苗0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本次征收土地位于安次区区片1,区片价标准为148.5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以清点确认为准,按照相关补偿方式与标准确定补偿费用(无标准的通过评估)。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的紧急通知》(冀人社传〔2009〕2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0.1596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河北廊坊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孟各庄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安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7月1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安次区人民政府官网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许海峰        联系电话:0316-2691167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河北廊坊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孟各庄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廊坊市2023年度第29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侧,富远道东侧,龙盘路南侧,富余道西侧,宏泰道北侧的土地。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315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0052公顷、林地0.3065公顷、草地0.0035公顷)。地上附着物0个,青苗0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本次征收土地位于安次区区片1,区片价标准为148.5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以清点确认为准,按照相关补偿方式与标准确定补偿费用(无标准的通过评估)。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的紧急通知》(冀人社传〔2009〕2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11.7018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河北廊坊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孟各庄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安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7月1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安次区人民政府官网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许海峰       联系电话:0316-2691167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河北廊坊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亭子头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廊坊市2023年度第29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侧,富远道东侧,龙盘路南侧,富余道西侧,宏泰道北侧的土地。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5993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4445公顷、林地0.1318公顷、草地0.0230公顷)。地上附着物0个,青苗0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本次征收土地位于安次区区片1,区片价标准为148.5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以清点确认为准,按照相关补偿方式与标准确定补偿费用(无标准的通过评估)。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的紧急通知》(冀人社传〔2009〕2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22.2490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河北廊坊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亭子头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安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7月1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安次区人民政府官网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许海峰       联系电话:0316-2691167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河北廊坊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普照营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廊坊市2023年度第29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侧,富远道东侧,龙盘路南侧,富余道西侧,宏泰道北侧的土地。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046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园地0.0046公顷)。地上附着物0个,青苗0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本次征收土地位于安次区区片1,区片价标准为148.5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以清点确认为准,按照相关补偿方式与标准确定补偿费用(无标准的通过评估)。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的紧急通知》(冀人社传〔2009〕2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0.1708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河北廊坊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普照营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安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7月1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安次区人民政府官网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许海峰       联系电话:0316-2691167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廊坊市安次区仇庄镇西永丰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廊坊市2023年度第29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侧,龙河东侧,富远道路南侧,龙飞路西侧,宏泰道北侧。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1960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0698公顷、草地0.1262公顷)。地上附着物0个,青苗0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本次征收土地位于安次区区片1,区片价标准为148.5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以清点确认为准,按照相关补偿方式与标准确定补偿费用(无标准的通过评估)。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的紧急通知》(冀人社传〔2009〕2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7.2765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廊坊市安次区仇庄镇西永丰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安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7月1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安次区人民政府官网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许海峰       联系电话:0316-2691167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河北廊坊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孟各庄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廊坊市2023年度第36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侧,富余道南侧,文思路东侧,富远道北侧,龙翔路南段西侧的土地。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3.5285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3.5285公顷)。地上附着物0个,青苗0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本次征收土地位于安次区区片1,区片价标准为148.5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以清点确认为准,按照相关补偿标准确定补偿费用(无标准的通过评估)。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的紧急通知》(冀人社传〔2009〕2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130.9956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河北廊坊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孟各庄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安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7月1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安次区人民政府官网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许海峰        联系电话:0316-2691167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河北廊坊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亭子头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廊坊市2023年度第36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侧,富余道南侧,文思路东侧,富远道北侧,龙翔路南段西侧的土地。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601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5444公顷、草地0.0567公顷)。地上附着物0个,青苗0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本次征收土地位于安次区区片1,区片价标准为148.5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以清点确认为准,按照相关补偿标准确定补偿费用(无标准的通过评估)。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的紧急通知》(冀人社传〔2009〕2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22.3158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河北廊坊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亭子头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安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7月1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安次区人民政府官网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许海峰       联系电话:0316-2691167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河北廊坊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董常甫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廊坊市2023年度第59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侧,龙兴四号路北侧,富星道西延南侧的土地。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2825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1972公顷、园地0.0721公顷、林地0.0055公顷、草地0.0077公顷)。地上附着物0个,青苗0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本次征收土地位于安次区区片1,区片价标准为148.5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以清点确认为准,按照相关补偿标准确定补偿费用(无标准的通过评估)。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的紧急通知》(冀人社传〔2009〕2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10.4878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河北廊坊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董常甫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安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7月1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安次区人民政府官网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许海峰        联系电话:0316-2691167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河北廊坊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董常甫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廊坊市2023年度第59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侧,富甲路北侧,龙泽路东侧,富星道南侧,龙飞路西侧的土地。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1899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1840公顷、草地0.0059公顷)。地上附着物0个,青苗0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本次征收土地位于安次区区片1,区片价标准为148.5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以清点确认为准,按照相关补偿标准确定补偿费用(无标准的通过评估)。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的紧急通知》(冀人社传〔2009〕2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7.0500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河北廊坊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董常甫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安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7月1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安次区人民政府官网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许海峰        联系电话:0316-2691167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河北廊坊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普照营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廊坊市2023年度第59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侧,富锦道北侧,富友道道东侧,瑞雪道南侧,富坊道西侧的土地。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030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7523公顷、园地0.0211公顷、林地0.2424公顷、草地0.0052公顷、其他农用地0.0091公顷)。地上附着物0个,青苗0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本次征收土地位于安次区区片1,区片价标准为148.5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以清点确认为准,按照相关补偿标准确定补偿费用(无标准的通过评估)。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的紧急通知》(冀人社传〔2009〕2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38.2425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河北廊坊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普照营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安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7月1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安次区人民政府官网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许海峰       联系电话:0316-2691167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河北廊坊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普照营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廊坊市2023年度第59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侧,宏泰道南侧,富余道西侧,宏安道北侧,汇铭道东侧的土地。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2127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园地0.1133公顷、林地0.0994公顷)。地上附着物杨树15棵,榆树2棵,枣树16棵,枣树苗60棵,青苗0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本次征收土地位于安次区区片1,区片价标准为148.5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以清点确认为准,按照相关补偿标准确定补偿费用(无标准的通过评估)。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的紧急通知》(冀人社传〔2009〕2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7.8965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河北廊坊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普照营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安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7月1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安次区人民政府官网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许海峰       联系电话:0316-2691167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编辑:王丹 

审核:王泽明

源: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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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6

资讯来源: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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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6

资讯来源:昆明日报-掌上春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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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6

资讯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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