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如何认定犯罪
挪用公款认定犯罪,可以从构成要件入手,其中包括了四方面: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找法网提醒您,本罪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公款。
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资料图)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
二、挪用公款多少要判刑
挪用公款满足以下条件的要判刑:
1.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3.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4.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三、挪用公款判多少年徒刑
挪用公款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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